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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答问:“新加坡人口不到600万,为何养老金总额比人口14亿的中国还多”等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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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答问:“新加坡人口不到600万,为何养老金总额比人口14亿的中国还多”等三问

“赵晓私塾”HZC 同学:

学生想请教赵老师3个问题:

1.新加坡总人口不到600万,为什么政府现有的养老金总额比人口14亿的厉害国还要多?

2.当初计算社保方案时,一定都有最顶尖的精算师参与,且所有省市都有社保金管理中心,理论上社保金应该越存越多才对,那么,如今的全国性巨大亏空是怎么造成的?什么级别的党政一把手可以动用或挪用当地社保金?全国范围的社保金总亏空数是多少?

3.是否可以这样说,伟大祖国借鉴和引进发达国家的任何先进模式,都会变样,都会烂尾,都会遗臭万年?

赵晓答:

谢谢,三个好问题。让我逐一回答。

1.新加坡人口不到600万,为何养老金总额比人口14亿的中国还多?

这个问题反映了中新两国养老体系运作模式和资金管理能力的巨大差异。我在课堂上讲过“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公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效率又讲节约;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率;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率不讲节约;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率。让我们以此公式来作些分析。

新加坡的养老金体系采用的是强制性个人储蓄制,即中央公积金(CPF)。每个公民在工作期间都将收入的一部分存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这笔钱完全归个人所有,用于养老、医疗、住房等多方面。资金不仅积累了几十年,还通过多元化投资进行保值增值。因此,新加坡的体系更接近“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效率又注重节约。这种模式给个人积累提供了动力,同时通过专业化投资运作,实现了基金的增值。

相较之下,中国的养老体系主要是“现收现付制”,本质上是一种代际赡养。年轻人缴纳的钱被立即用于支付当时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非为自己储蓄。加上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年轻劳动力减少,收支平衡变得困难。中国的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增值能力。此外,这种“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的运作方式,往往既不讲节约,也难以讲效率。再加上养老资源分配的不公问题——养老金严重倾斜于体制内人士,农民几乎没有养老保障,一般退休工人的养老金水平较低,导致大量的社保资金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均衡进一步加剧了养老金积累的困难。

简单说:新加坡靠的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强制储蓄和长期投资;中国靠的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的代际转移和统筹支付,再加上体制内外不公平的资源分配,两者模式不同,结果自然不同。

2.社保金亏空的原因是什么?谁能动用社保金?

社保金的亏空并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解释的,但其核心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

·人口老龄化压力: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领取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而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越来越少,导致收支不平衡。这种“现收现付制”依赖于持续的劳动力供给,当供给不足时,资金缺口自然扩大。“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的特性使得系统更容易在这种压力下陷入困境,缺乏自我纠正能力。

·现收现付制的设计缺陷:这个模式本质上是一种代际赡养,政府用现在收取的费用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弗里德曼的公式告诉我们,“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难免效率低下,也缺乏节约意识。政府和社保管理者不会像个人那样精打细算,因为他们管理的不是自己的钱,支出的直接受益者也不是他们自己。这种管理上的缺陷使得养老资金长期难以保值增值。

·管理和挪用问题:在一些地方,社保基金被挪用或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损失。关于谁能动用社保金,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级别的党政领导,涉及复杂的中央和地方权力架构。正是这种集权式的管理机制,让社保基金容易陷入“花别人的钱”的困境,既不注重节约,也难以保证有效运作。更有甚者,由于养老金资源集中于少数体制内人员手中,体制外的普通工人和农民难以从中获益,导致资源错配和不公。

·投资渠道受限:中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国债、银行存款等低风险领域,增值能力有限。由于政策和监管的因素,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受到严格限制,错失了提升收益的机会。弗里德曼的公式再次体现,这种“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的模式,让政府缺乏激励去优化资金运作,最终导致增值效果不佳,进一步加剧了社保金的亏空。

此外,资源分配的不公问题也加剧了社保金的亏空。大部分养老金资源集中在少数体制内人士手中,而广大的农民和普通工人只能分享极少的资源。这种不公使得社保基金无法实现全民覆盖,反而成为少数人受益的体系,进一步导致了社保金的整体亏空。

简单说:社保金亏空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的代际转移模式在老龄化、管理不善、投资限制和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下的必然结果。

3.为何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的模式总会“变样”?

你提出的疑问反映了制度设计和执行环境的差异。中国在引进国外先进模式时,常常会“变样”,原因如下:

·制度环境和执行机制不同。发达国家通常都是文明国家,也就是建立起了宪约体系,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能够保障公民基本的生命权、财产权与自由权。也因此,在这些国家,养老体系的设计和执行依赖严格的法律、透明的监管和市场化的运作,符合“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原则。而在中国,权力独大,“为人民服务”只停留于口号,政策执行受到行政命令、地方利益、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影响,制度在落地过程中往往走向“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政府管理的资源不归自己所有,所以既缺乏节约意识,也容易出现效率低下的状况。同时,养老金资源被高度倾斜于体制内人士,导致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占据。

·政府主导 vs市场主导。西方国家的养老体系更倾向于市场化运作,强调个人和企业的参与,遵循“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因此更注重效率和节约。而中国的养老体系是政府主导,容易出现行政干预和资源错配。“大政府,小个人”的模式,使得制度缺乏灵活性和自我纠正能力。结果,这种模式的执行常常偏离初衷,最终导致了模式的“变样”。

·文化与社会结构差异:中国的社会文化强调家庭责任和政府兜底意识,这与西方国家在基督文明熏陶下强调个人储蓄和独立生活的理念不同。中国的养老文化更接近于“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因此,在引入国外先进模式时,执行往往发生偏差,结果往往不如预期。

简单说:模式“变样”源于体制、文化、执行环境的差异,尤其是中国的体系更偏向“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再加上资源分配严重不公,注定了引进的模式难以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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